《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服务指南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
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二、事项编码
待定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行使层级
市级
六、实施机构
通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七、实施主体性质
规范性文件规定
八、服务对象
检疫申报人
九、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四十五条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检疫所需费用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八条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三)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关于下放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等检疫审批权限的通知》
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和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审批职责下放到盟市、计划单列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综合执法局)。
十、受理条件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除附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应当在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隔离场所,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隔离检疫。大中型动物隔离检疫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检疫期为30天。隔离检疫合格的,由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不准进入,并依法处理。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不准进入,并依法处理。
十一、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类型 | 份数 | 来源 | 填报须知 | 法律依据具体内容 |
1 | 输出地《动物检验合格证明》 | 纸质原件 | 1 | 检疫申报人 | 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 | |
2 | 检疫申报受理单 | 纸质原件 | 1 | 检疫申报人 | 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 | |
十二、联办机构
无
十三、中介服务
无
十四、办理流程
见附表1
十五、法定办结时限
视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隔离检疫结果而定
十六、承诺办结时限
视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隔离检疫结果而定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八、办理形式
检疫申报人现场申报
十九、结果名称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二十、结果样本
无
二十一、数量限制
无
二十二、结果送达
官方兽医送达申报人
二十三、办理地点
通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十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十五、咨询电话
8415159
二十六、监督电话
8910866
二十七、材料样本
无
二十七、常见问题
无
附表1(办理流程)
检 疫 申 报 单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xuke/2020-06/01/content_d8c6a8f3b0ab4d3fa9dfc993da2f43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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