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五一”期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N〔2021〕108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创安2021”执法专项行动暨“五一”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1〕45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21年“五一”期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五一”假日期间,各地群众出游、走亲访友和文体商贸活动增多,加之现已进入汛期,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加大。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节日期间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有效稳控安全生产形势。要切实强化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督促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稳控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农业行业安全实际,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整治攻坚为抓手,重点在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畜禽屠宰、农(兽)药、饲料、农业园区、农村沼气、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农村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抓好节前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明察暗访工作,有关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督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三、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应急保障。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021年5月7日前将“五一”期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厅安办。
联系人:宋雪,电话:028-85505876
邮箱:nynctab@163.com。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4/27/03e88dc3305646d18ed5a7b14fd0a8d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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