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已经兵团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
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兵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新兵办发〔2019〕70号)等规定,制定本措施清单。
二、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支持企业发展”“推进公共资源服务与交易便利化”“深化公共事业改革措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便利企业融资信贷,优化纳税服务,治理乱收费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规范市场监管体系”“加强法治保障”“建立容错机制,营造普惠创新环境”等10项市场主体关切的内容,提出85条具体措施,力求破解兵团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
三、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力在“优环节、减材料、缩时限、降成本”方面,对各类审批事项流程持续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创业便利度。
四、 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分级分类管理理念,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五、 本措施清单是各师市、兵团机关各部门和单位2020年推进各重点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手册”和“操作指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改革目标、完成时限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成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0年8月11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j.xjbt.gov.cn/c/2020-08-12/74001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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