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障权益 多轮调解助受伤民工获赔
“太感谢了,这结果我特别满意!”
近日,一起外来务工人员工伤赔偿纠纷在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人民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受伤民工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向法官连声道谢。
渠某是一名来自山东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蛟河市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内某石材厂从事大锯切割石材工作。2023年9月,渠某在操作设备期间,因机器螺丝松动导致受伤,入院治疗49天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渠某与某石材厂就赔偿问题产生了较大分歧,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外来务工人员维权不易,为了尽快帮助渠某拿到赔偿款,减轻其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此案,并邀请天岗开发区总工会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然而,调解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在涉及赔偿金额、赔偿项目等关键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没有放弃,而是依据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巧妙运用同类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反复与双方沟通,从情感共鸣、事理逻辑、法律规定等多个维度深入剖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多轮艰苦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类损失共计140000元。

拿到赔偿款的渠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感慨地说:“我一个外来打工的,遇到这样的事特别无助,多亏了法官的辛苦付出,帮我解决了大难题!”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天岗人民法庭将继续依托与天岗开发区总工会建立的“法庭 工会”调解工作室,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也让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纠纷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图片来源 蛟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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