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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制度体系

时间:2025-02-05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有关要求,近日,阜南县政府制定出台《阜南县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努力探索高质量建后管护的有效路径。

  一是明确主体,压实管护责任。清晰划分职责范围。明确农业农村、水利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细化乡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保险机构在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中的职责,切实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建立三级管护机制。建立“县级监督、乡镇负责、村级实施”的建后管护机制,县级不定期监督指导乡镇管护情况;乡镇负责监督检查辖区管护情况,督促行政村落实制度;村级专人管护,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考核激励效应。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纳入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考核及高标准农田评价激励,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流程,细化管护举措。严格建后管护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通过有效管护,确保水源工程、灌排系统、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各类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明确管护人员职责。落实专人管护制度,聘用对农田建设工程情况清楚、操作熟练的村级管护人员,每月开展工程巡查,保养维护泵站、闸门等设备,做好中小沟渠、沉砂池等日常清淤和沟渠、道路杂草清除等工作。及时处理损坏设施。村级管护人员发现损坏的农田基础设施后,及时上报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及时修复。目前,全县已签订管护合同专职管护人员315名,已修复损坏设施50余处。

  三是多元筹资,保障管护经费。明确补助标准。结合各乡镇上年度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工作情况,县级每年按照不高于5元/亩的标准对乡镇管护工作予以补助。多方筹集资金。除县级统筹安排资金外,镇村及农业经营主体以适当方式筹集部分管护经费,共同保障管护资金来源。规范经费使用。规定村级管护人员工资每年不高于1元/亩,维修养护费用每年不高于4元/亩,确保资金合理分配与使用。目前,全县累计安排建后管护经费28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snzx/sxxx/57663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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