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渔管办党委召开10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11月4日,太湖渔管办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部分年轻干部列席。党委书记索维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季辉厅长在厅作风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省农业农村厅“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学习了《渔业行政处罚规定》有关内容。部分与会同志围绕“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太湖新实践”的学习专题,结合工作实际作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的目的意义,聚焦巩固太湖禁渔成效和创新联勤联动机制,打造出一批可供复制、推广的太湖样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彰显“领跑者”的能力和水平。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坚持走智慧执法、科技执法、信息执法道路,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的落脚点和总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稳定的湖区管理秩序,不断提升湖区管控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抢抓机遇,不断树立创新思维,为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贡献更大力量。要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新手段研究应用,争取在建设科技太湖上取得新突破。要始终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落实到执法全过程各方面,争取在打造法治太湖上实现新提升。要注重信息宣传“量”“质”齐升,加强湖区管理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宣传,争取在塑造人文太湖上发掘新亮点。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四强”党支部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措施,争取在“四强”支部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知行合一,保持攻坚克难的意志品质,进一步提升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能力。要有“想为”之境界,始终保持进取心、责任感和精气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认同感。要有“敢为”之担当,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大数据+铁脚板”,开展非法捕捞线索大排查。要有“善为”之能力,逐步形成以新勤务理念为先导、新运行模式为关键、新技术装备为支撑、新执法体系为保障的新质战斗力。要有“能为”之底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力,过好“廉洁关”,把好“人脉关”,净化“社交圈”,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1/5/art_12502_114113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02-06
- 江苏省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 02-06
- 九真山 02-06
- 描绘鱼米之乡兴化的和美共... 02-06
- 护航“平安年”!太湖渔管... 02-06
- 淮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 02-06
- 滨海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品... 02-06
- 骆马湖渔政:执法“组合拳... 02-06
- 秋季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 02-06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4... 09-18
- 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渔政... 04-29
- 延边州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行... 04-21
- 解读:晋中市2024年秸... 04-20
- 2024年晋中市农业农村... 04-11
-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 03-30
- 2024年市级以上惠民惠... 03-28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03-28
- 吉林省2024年放心农资... 03-27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