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22年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市级验收情况的通报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苏锡通园区农工办:
按照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要求,我局于2023年12月中旬组织相关专家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和苏锡通园区江海街道建设的2022年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项目进行了市级验收。现将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和苏锡通园区江海街道根据《关于公布 2022 年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期)名单的通知》要求,分别建设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面积0.42万亩和0.582万亩,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情况总体良好。
(一)基地环境方面。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农业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基地范围内无污染源。
(二)基地组织管理方面。积极落实农业绿色发展战略,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基地办,明确人员分工、工作职责,建立了基地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齐全有效。
(三)基地生产管理方面。落实了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基地农户档案,绘制了基地示意图和生产单元分布图,指导规模主体做好生产记录;基地产品经绿色食品定点机构检测合格。
(四)基地投入品管理方面。建立了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设立了基地主要农资供应点,指导定点农资供应点做好销售台账;建立了基地农药市场准入制度、农药使用报备制度;完善了农药统购统销管理体系,引入了农药使用统一托管服务体系;开展了基地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按照绿色生产标准用药施肥。
(五)基地技术服务方面。制定了基地培训制度、农户培训制度、组建了基地生产技术服务队伍,按要求开展了绿色优质农产品知识、技术、制度培训;在水稻生产核心区设置了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栏,并向经营主体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书或明白纸。
(六)基地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基地监督管理制度,组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监管体系;全年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和市场对接等开展监督巡查4次以上;基地内的稻米类的规模生产企业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注册使用。
(七)基地产业化及融合发展方面。两个农产品基地以稻麦为主,在建设过程中都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八)加分项方面。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宣传,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对接基地,落实基地生产管理举措,推进稻米品牌建设。
二、存在问题
虽然两个街道都按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但从市级验收的情况看,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指导不够。街道一级的农技力量不强、服务指导不够,基地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过分依赖国有农业主体的情况。
(二)基地管理措施单一。虽然基地监管的次数达到了,但在水稻生产关键期的监管数据不多,投入品监管针对性不强;政府组织的培训少,企业自身培训多。
(三)创建宣传氛围不浓。在基地创建过程中的创建宣传、品牌宣传、农安宣传偏少,基地的形象打造还有待提升。
(四)基地台账资料不精准。有的材料过分冗杂,没有按照得分点进行分类精准提供;关于资金投入的票据、有机肥使用等证明不全。
(五)品牌引领力有待加强。绿色食品量申报偏少,基地稻米产品推广力度不大,稻米品牌在地区内影响力不强,知名度不高。
三、整改要求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和苏锡通园区江海街道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将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重要举措落实,努力促进现代农业全域绿色化、标准化发展。
(一)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区级和街道要切实加强对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相关方面工作力量,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基地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抓紧开展验收整改。要对照基地建设标准和本次验收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落实责任、明确人员,逐项进行整改。区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要对基地建设整改情况进行专门督查核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验收整改工作。
(三)落实基地建后管护。强化项目建后管护,继续加强组织建设、生产管理、技术服务、产业化融合、监管监督和宣传引导,有力提升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更好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推动南通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1241ccf3-79bb-44f5-9d9f-d98790a9e0b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02-06
- 江苏省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 02-06
- 九真山 02-06
- 描绘鱼米之乡兴化的和美共... 02-06
- 护航“平安年”!太湖渔管... 02-06
- 淮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 02-06
- 滨海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品... 02-06
- 骆马湖渔政:执法“组合拳... 02-06
- 秋季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 02-06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4... 09-18
- 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渔政... 04-29
- 延边州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行... 04-21
- 解读:晋中市2024年秸... 04-20
- 2024年晋中市农业农村... 04-11
-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 03-30
- 2024年市级以上惠民惠... 03-28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03-28
- 吉林省2024年放心农资... 03-27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