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复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通农发〔2019〕9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对象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电子商务和休闲观光农业为主营业务的县(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均可申报,要求企业运行平稳、发展前景可观、带动能力较强。
(二)复核对象
本年度复核对象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到期的市级龙头企业,共19家,名单见附件1。凡在名单中的企业,如不按要求及时参加复核,视为自愿放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另,2023年度淘汰的8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纳入本年度复核工作。
二、申报和监测程序
采取“企业申报、县级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认定公布”的方式,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客观公正,择优推荐,在保证市级龙头企业整体质量的情况下做到数量上稳中有升。
2.新申报企业、复核企业需填报《2024年度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2),如实提供《办法》中第八条所列材料,经县(市)区政府同意(申报书盖章),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依照申报条件核实排序,以农业农村部门正式行文上报。
3.书面材料报送1份,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审计报告等需要提供原件),于2024年4月16日前报市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请各地汇总附件3,将电子表发送至ntxccyc@163.com。
4.联系人:胡要方;联系电话:0513-59002060;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46号;邮编:226000。
本通知及附件1~3,均可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告公示栏下载。
附件:1.2024年度需复核的市级龙头企业名单
2. 2024年度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
3.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22298e99-f236-42fa-b1c8-dd2fbc989d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02-06
- 江苏省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 02-06
- 九真山 02-06
- 描绘鱼米之乡兴化的和美共... 02-06
- 护航“平安年”!太湖渔管... 02-06
- 淮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 02-06
- 滨海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品... 02-06
- 骆马湖渔政:执法“组合拳... 02-06
- 秋季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 02-06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4... 09-18
- 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渔政... 04-29
- 延边州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行... 04-21
- 解读:晋中市2024年秸... 04-20
- 2024年晋中市农业农村... 04-11
-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 03-30
- 2024年市级以上惠民惠... 03-28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03-28
- 吉林省2024年放心农资... 03-27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