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设置有效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按照《财政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和《山西省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晋财农〔2023〕96号)的文件要求,2024年1月1日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施行新会计制度,左权县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确保新会计制度科目规范、应用合理。
自2023年12月中旬开始,左权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讨论会,组织业务精通的村会计、乡镇农经人员、县级三资管理服务站人员,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年会计核算不精准、不统一,会计科目应用混乱、不规范,导致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以及光伏资金的收支、固定资产的核算、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特别是集体用工的提取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征求意见和充分研究。
针对以上情况,县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李瑞红提出“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统一会计科目应用,便于一键查询数据”的想法。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结合省、市农经部门及新中大软件公司对新会计科目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制定出台《左权县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结合全县共性的经济业务,在全省统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二级会计科目基础上,增设二级会计科目4个、三级会计科目42个,全县实际应用一级会计科目42个、二级会计科目191个、三级会计科目63个,并在每个科目栏内注明核算内容,做到了科目设置具体化、明细化,从而解决长期以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应用混乱的难题,使村集体经济组织每笔账务处理的明明白白,最终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达到“三个统一”,即:统一核算口径、统一核算内容、统一统计口径。
下一步,左权县将持续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四个规范”,即:规范财务预决算,规范财务公开模式,规范账簿印制格式以及规范“三资”管理软件中的预警功能,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下良好基础。
晋中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左权县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xxgk/fdzdgknr/gzdt31nw/content_18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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