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 事项清单
根据《兵团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兵环委发〔2023〕2号)要求,依据“三定”规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截至目前的兵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开。
附件:兵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兵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
事项清单
1.牵头组织改善团场连队人居环境。
2.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3.参与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4.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监督指导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负责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农用薄膜残留监测,推进清理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5.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6.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7.组织推广绿色、环保农业机械化技术。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8.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
9.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10.负责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配合开展兵团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作。
11.配合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预报预警、空气质量预报的联合会商,参与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
12.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及时转发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做好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j.xjbt.gov.cn/c/2023-12-27/83171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AI赋能千行百业超级联赛... 11-19
- 李强会见蒙古国总理赞登沙... 11-19
- 福建省住建系统勘察设计行... 11-18
- 烟草高效合成天然药物毛喉... 11-18
- 全省城市更新工作专题培训... 11-17
- 好房子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 11-13
- 习近平会见西班牙国王费利... 11-13
- 农业农村部举行学习贯彻党... 11-11
- 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 11-11
- 精品法治课 | 蝴蝶效应 08-19
- 筑牢自律防线,激发青春活... 08-19
- 以规章清理促立法质量提升... 08-19
- 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文读... 08-19
- 内蒙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08-19
- 【大检动态】大武口区人民... 08-11
- 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再加力?... 07-12
- 一图读懂|激活乡村土地生... 07-12
- 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 07-12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