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查
为进一步净化农业经营市场环境,确保我县农产品市场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平武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在龙安镇、南坝镇、响岩镇三个乡镇开展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查。
检查组在三个乡镇随机抽查7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查中现场对1家生产主体开具并送达了“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中,工作人员向生产经营主体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完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及自我实施质量承诺,为市场保供提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下一步将针对常见问题,加强各镇监管员和生产主体的培训;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区分好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旧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快由旧到新的过渡;并继续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督促下游收购主体规范出具合格证,形成全链条监管,畅通溯源渠道,使合格证真正成为农产品的“身份证”和“入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xsqyq/43802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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