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精准服务惠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集聚发展要素,更好地发挥他们引领推动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作用,破解“谁来种地”难题,带动小农户在农业现代化道路上共同发展
“番茄什么品种好?”“油菜还能开发出哪些新产品?”“种菜要怎样上保险?”……近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兴农服务日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座谈后,不仅为自己关心的问题一一找到了答案,还能获得持续跟踪服务。
相对于小农户的一家一户经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更大、经营活力更足、发展实力更强。近年来,随着相关扶持政策接续出台、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各类新型主体呈现蓬勃发展之势。据统计,目前全国家庭农场数量已达391.4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22.2万家,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万余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发展和模式创新,不仅促进了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在农业生产中加快应用,也在破解“谁来种地”难题、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仅看带动能力,这些经营主体已辐射带动超过1.2亿户小农户。
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虽然在规模和实力方面更具优势,但当前仍然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自身发展看,他们不仅和小农户一样要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的难题,而且,他们对基础设施条件够不够好、经营理念够不够先进、市场信息够不够及时、人才资源支撑够不够给力、资金技术服务够不够充分等方面的需求更加强烈,迫切需要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建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现实需要,也是推动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今后一个时期,小农户数量众多依然是我国的基本农情,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要依托双层经营体制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如何更好地助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为他们提供所需所盼?南京兴农服务日活动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要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成为主力军,针对他们的实际需求,搭建服务平台,集聚发展要素,为产业把脉、为主体解忧。与此同时,要创新服务机制,扩大服务覆盖面,让服务长效化,让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受益。希望有更多这样实实在在的服务,助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带动广大小农户从农业经营中受益,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澎湃动能。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xyyw/gnyw/202309/t20230904_8791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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