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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9-03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3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市农业农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实践,作为推动中山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巡察整改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党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责任科室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巡察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动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专题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讨论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工作。期间,共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动员会1次、牵头部门专题汇报会7次,局巡察整改办公室共召开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9次。

  (三)制定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紧盯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详细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印发《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细化具体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落实“三个一”制度,即涉及整改事项的业务科室每周一次例会研究整改进度,每周向局巡察整改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局巡察整改办每周对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切实做到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任务抓到位、见实效。

  (四)强化整改督导,推动落实到位。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将督导工作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带头,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认真修改审定局整改落实方案,先后多次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中,安排、调度、督促整改工作,5次带队到有关镇街开展田园环境整治、农村村内道路和机耕路建设等专项调研督导。其他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督促落实工作。局机关纪委和局巡察整改办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

  一是班子带头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集中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开展学习15场次。

  二是干部集中学。组织局系统各党支部、科室单位开展专题学习,利用“三会一课”、科室例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开展学习50场次。

  三是网络系统学。加强学用结合,巡察整改期间,通过局政务网站,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2次,发布“三农”工作相关信息13期。

  (2)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提高干部执行力。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等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站位和政治素养,强化工作执行力。

  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将存量农房微改造情况纳入2022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并对各镇街开展考核工作,以强化考核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加快乡村风貌提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做好2023年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要求,收集各镇街“四小园”建设情况。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镇街摸排榕树种植需求,充分利用荒地、废墟、边角地等开展“万棵榕树进乡村”行动。制定《中山市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方案》,通过“四小园”建设、“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房微改造”等行动,提升中山市乡村风貌,建设绿美中山。通过“保、留、清、拆、改、建”六大方式做好全市存量农房微改造工作,全市各镇街目前累计共完成农房微改造任务240459户,涌现出神湾镇神溪村、三乡镇雍陌村、南区街道曹边村、东凤镇穗成村、黄圃镇鳌山村、民众街道接源村、板芙镇里溪村等一批富有岭南风情和香山特色的示范村居,全市乡村风貌显著提升。

  2.充分发挥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

  (3)党组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加强工作统筹力度。对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组织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与对口省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重点围绕广东省下达中山的年度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市镇两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制定《2023年部门乡村振兴工作清单》和《2023年镇街乡村振兴工作清单》,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职责。

  (4)积极破解土地使用难题

  一是督促资金使用进度。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印发提醒函、整改通知、召开专项督办会议及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项目落实,加快产业园资金使用进度。截至2022年8月个别产业园资金执行率仍然较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对该产业园往年未使用的1079.9万元资金进行回收。

  二是落实项目用地。巡察整改期间,局领导共4次带队到黄圃、小榄等有关镇调研产业园项目,召开产业园专题督办会,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同时,印发《关于限期完成现代农业产业园巡察整改工作的函》至有关镇街。黄圃、小榄2个未解决供地的省级产业园目前已分别明确约28亩、77亩的产业园项目用地,并提交落实项目用地说明。

  三是对示范村项目进行调研。为解决5个示范村项目用地问题,局领导赴横栏镇五沙村、小榄镇绩西社区分别对粤菜名厨、“印象绩西”主体公园等项目进行调研,推动解决用地问题。西区街道3个示范项目已解决用地问题正在建设实施,预计12月底前建成并对外开放。

  3.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发挥资金使用合力

  (5)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一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统筹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二是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现场指导有关镇街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需分类整治的39家规模畜禽养殖场中,已有13家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12家降低养殖规模至非规模场,7家实施关停,已完成65%水禽以外品种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组织专家完成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出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补助对象9个,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目标面积4505亩;组织专家完成2023年水稻病虫害无人机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技术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出项目补助对象9个,推广目标面积10800亩。组织专家对2023年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进行评审,累计已评审项目100个,其中21个通过专家评审,30个修改方案后通过,49个未通过。

  三是完善测评指标。印发《中山市2023年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将“建立健全乡村建设项目长效管护机制”纳入每月测评指标,督促指导镇街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后期管护机制并严格落实。每月对农村公厕、每季度对农村户厕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纳入各镇街整改率,限期整改。现已完成2023年1-6月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成绩通报文件,各镇街已制定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机制。

  四是积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组织召开乡村产业振兴片区会议3场次,听取各镇街农业产业发展工作计划,并部署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下一步工作。印发《中山市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清单》,明晰各有关部门2023年的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任务。

  五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各镇街、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2022年度市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印发《2022年度中山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分出优劣、排出等次,以考核推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成立2022年广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迎考工作专班,推动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全力抓好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完成自评总结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6)加大统筹指导镇街工作力度

  一是指导14个镇街制定本地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实施细则。

  二是指导镇街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有关镇街进行调研,督促各村居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尊重村民意愿,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杜绝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制定《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下一步对各镇街推进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印发《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2022年度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建设资金使用进度的通报》,督促落实资金使用进度。

  四是指导镇街多方筹措资金。指导各镇街以镇街为主体,积极申请专项债,引导村居乡贤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支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累计发行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市级两大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设。报送《关于对中山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给予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的请示》,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资金支持,专项用于中山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二)聚焦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主管监管责任方面

  1.合理做好资金安排

  (7)严格编制分配方案

  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方式。①印发《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切实做好资金分配安排工作,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分配至镇街、单位、个人及企业的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并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各项目分配、拨付时间节点等,切实将项目资金安排落细落实。②组织有关镇街对往年下拨且执行进度慢的资金进行回收,回收项目10个,金额约2763万元。③加强对下达至镇街资金的监督,督促各业务科室每季度至少一次资金检查,局每年至少2次重点检查。④重点对用于示范村奖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改革,以各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进度和2022年下拨资金执行率为拨付条件,对2023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分批拨付,目前已按进度拨付3批次。

  二是及时中止有关项目。针对审计发现管理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直达资金存在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立即中止相关项目实施,并启动预拨资金回收程序,相关资金共900万元已回收国库。

  三是重新选定项目。重新选定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西区街道和南朗街道作为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镇街,并将变更后的试点名单和实施方案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并获得通过。西区隆平社区稻香围项目2022年已竣工验收,南朗街道丰阜湖片区试点项目面积3357亩、南朗物业公司绿色渔业发展项目2275亩项目均已完成。

  四是深入基层调研。巡察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办的有关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5次到有关镇街,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开展调研,了解项目进度滞后原因,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项目落实落地。

  (8)对资金安排精细管理

  一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正负面清单。通过正负面清单管理,避免踏入“城乡一面,千村一貌”的形象工程误区,避免出现不切合实际和铺张浪费的工程。将过度设计、工程造价高、不合理设计、麻石大面积铺设公共场地或使用维护成本高的景观配置(花卉)等列为负面清单的内容加以规范。同时,在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入库审核时,以正负面清单为依据,严格审核,防止建设项目出现负面清单内容。

  二是督促有关镇街进行整改。实地调研全市15个村居,加强对示范村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落实有关问题项目的整改。目前,三乡镇古鹤村已对有关道路两旁花箱花木进行重新种植,并建立管养制度;南朗街道榄边村已制定灯光开启时间方案,每周五、周六晚固定时间段开启灯光;南朗街道茶东村将公园周边空间结合周边环境打造成灯光夜市,同时将多余的灯盏进行拆除作为备件妥善保存。

  三是完善项目质量监管制度。联合市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工程估(预、结)算和质量监管的方案》,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科学性和项目建设的安全性,明确乡村建设项目在估算、预算、结算、设计和建设等环节的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四是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加强2023年全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工程造价虚高问题排查,提前介入并督促镇街整改。加强2023年度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评审把关,各镇街本年度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统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着重对项目造价、项目设计工艺等方面进行把关,对于涉及造价虚高、过高问题的实施方案,退回镇街重新修改,并指导镇街采用合理的技术工艺,严格控制项目造价,确保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造价合理。

  2.严格项目审核,提高资金分配效率

  (9)对入库项目严格把关

  一是按照《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山市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入库及实施管理流程指引>的通知》要求,强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年项目库的审核及入库工作管理,已经完成47个村,共374个项目的入库审查工作。

  二是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与乡村振兴工作服务单位的联络机制,通过该机制,明确市农业农村局与第三方人员职责边界,防止出现第三方人员代劳审核的情况,确保项目审核依法依规。

  三是印发《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镇街处理好“事”与“钱”的关系,处理好主责主业与协同配合的关系,处理好镇属企业发展与农村集体经济增长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建设与系统推进的关系,处理好工程推进与群众满意的关系。要求各镇街用好市级财政资金,落实镇级财政保障,积极申请专项债券。

  四是完成有关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南朗街道榄边村已完成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整改,所占用23.5亩农田已全部改种植农产品。

  五是开发线上招标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确保阳光招标。

  (10)严格执行资金下达时限

  一是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有关工作的通知》,形成《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流程图》,进一步优化资金支付流程。

  二是落实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共收到20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由镇级实施的项目12项,资金执行率约91%。

  3.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

  (11)积极履行监管职能

  一是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纳入监督管理的资金范围、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有关工作要求及项目资金监督结果运用。

  二是督促各科室制定资金监督计划12份,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调研、现场业务指导等方式,上半年每季度对二次分配至单位或镇街资金开展了至少一次关于资金使用情况、使用进度、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下一步,相关科室将继续落实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由相关科室牵头,会同局纪检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2023年7月至9月对资金执行进度慢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开展三次实地督促检查。

  4.发挥资金惠农成效

  (12)实行结果导向,充分发挥资金的惠农效益

  一是增加粮食种植补贴标准,提高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积极性。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函》,从2024年1月1日起将种植水稻的补贴标准提高到600元/亩,种植马铃薯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00元/亩。

  二是强化粮食种植考核。在2022年全市粮食安全考核中,增加对2022年立项批复的4个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的粮食种植及撂荒考核,并及时出台相关考核方案。

  三是加强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指导。分管副局长2次带队对2022年立项批复的4个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粮食种植工作开展现场指导与督促。目前,有关镇街对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的种植情况重新开展了全面实地核查,调整了整改计划,提高了整改力度,增加了整改面积。

  四是推进“良田粮用”。印发通知,督促2022年立项批复的4个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所在镇街,制定开展粮食种植的时间表及整改措施,积极推进粮食种植。目前,黄圃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已有约76亩完成种粮;民众街道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已完成逐户摸排,将在秋冬季进行间种、套种粮食作物;南朗街道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建的2个项目已平整土地,将播种水稻,逐步推进整改。

  五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重新印发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方案,并将高标非农化纳入考核内容,要求镇街加强巡查,及时整改,发现有未及时整改的将在考核时予以扣分。

  六是督促承保机构完善农业保险理赔条款。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理赔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相关承保机构对有关农业保险理赔条款进行自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精神的理赔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同时,加强对承保机构的考核,确保全市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做到应赔尽赔,充分发挥资金的惠农效益。

  (13)以美丽乡村助推集体经济增收

  一是邀请有关美丽乡村运营团队深入阜沙镇阜沙村、大有村和南区街道曹边村等有关镇街村居进行调研,为我市乡村运营工作出谋划策,提升我市乡村运营能力,促进村集体增收。

  二是通过全市乡村振兴大讲堂,邀请专家团队对《农村遮阳棚外观选型参考手册》讲解,并分享“四小园”建设工作经验,加强对各镇街业务指导。

  三是召开“岐水流芳”乡村振兴示范带总体建设方案座谈会,将产业振兴作为示范带总体建设方案调研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

  四是完成南朗街道左步村、榄边村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一体化平台上线工作,开展平台应用培训,推行集体资产网上竞价交易,提升村居集体土地和厂房物业租金收入。

  五是与相关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研究有关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捋清因工程建设资金未完成拨付造成负债规模增加的情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谋划相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拓展村集体收入提升途径。

  六是在神湾镇神溪村、三乡镇雍陌村试点引入乡村治理小程序,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4)强化项目“建养”统筹

  一是加强项目现场督导。分管副局长2次带队对南朗街道与大涌镇高标准农田整改施工进度进行现场督促,指导以上镇街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有关项目按期完成现场施工,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工作指引》的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项目“管护”。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山市2023年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对现有“四小园”建立管护清单,明确各项目管护主体、管护内容。同时把建立乡村振兴项目管护清单列入考评内容,明确乡村振兴项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每月开展考评。

  三是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前往南区街道沙涌经联社和曹边经联社,对2022年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和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四是督促及时整改。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横栏镇五沙村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厕所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经过实地检查,问题厕所已整改完毕并恢复使用功能,石凳面板保养情况良好。

  (三)聚焦加强资金管理使用风险防控方面

  1.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15)强化“八小时以外”的监管

  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召开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从干部思想的源头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局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外出报告等监管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局系统干部职工外出报备管理的通知》,局系统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外出的4种情况均需报备。修订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

  2.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16)开展自查和审计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工作,全面、准确查找廉政风险,针对存在的潜在风险点逐个制定防控措施,并将排查工作报告报局党组审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经排查,共梳理出局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点128个,其中高风险点24个,中风险点59个,低风险点45个;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45条。

  二是开展专项审计。市有关单位派出审计组对2018至2019年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沙溪镇等有关镇街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针对发现有关行政村将水产养殖用地(即鱼塘)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等有关问题,督促相关镇街即知即改,目前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是完善相关补贴方案。在调研的基础上,对《中山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全市对水产养殖使用耕地(鱼塘)的情况不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加强项目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管理

  (17)增加招投标领域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通过全市乡村振兴大讲堂,向基层干部群村宣传“四小园”建设等有关政策文件,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各镇街与乡村振兴设计团队的业务交流。跟进全市“特色精品村”和“美丽宜居村”与合作设计单位的服务情况,指导镇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取优质的设计团队。

  二是制定《关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下一步对各镇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对设计单位的工作指导,局领导带队到南朗街道白企村实地调研,听取相关设计团队关于白企村有关文旅项目运营方案,并就项目落地实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召开火炬开发区、三乡镇、民众街道等镇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入库评审会,要求相关镇街和村居加强与设计单位的互动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对南区街道沙涌经联社和曹边经联社2022年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和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督促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督导镇村两级合理安排施工项目和施工时间,尽量降低项目建设对村民的影响。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针对十五届市委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和有关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推进落实,加强对“三农”工作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狠抓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做深做实巡察、审计的“后半篇文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抓好全面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持续用力,彻底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对仍要持续跟进整改或需要长期整治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韧劲推动整改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

  (二)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拓展发现问题渠道,持续提升整改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把“当下改”与“长久立”串联起来;把“全面改”与“深化改”融合起来;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健全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注重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方面补齐短板、消除盲区、强化弱项,发挥整改对“三农”工作的推动作用,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三)凝心聚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度,把“人民的钱”用好,把“人民的事”办好,确保资金使用取得最大效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中山“三农”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9月14日。联系电话:0760-8822132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01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nyjrsk@163.com。

  

  

  中共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2317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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