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作用 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夺丰收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在农业防灾减灾中的主体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千方百计夺取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
今年上半年极端天气带来的农业灾害重于去年,下半年“南涝北旱”的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厄尔尼诺可能导致极端天气频次更多、范围更广、强度更大、不可预见性更强。通知指出,目前秋粮作物正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时期,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尤为重要。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会同中国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气象服务,已将气象预警功能模块加载至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申请系统微信小程序和“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引导家庭农场积极申请“一码通”赋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审核赋码,加大“家庭农场随手记”推广使用力度,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直达家庭农场,帮助其分析研判灾害发生形势,提前做好灾情防范应对。
通知指出,要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应急服务能力。各地要组织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组建应急服务队,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和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应对灾情,推进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田。要将辅导员参与应急服务、指导开展防灾减灾等内容纳入辅导员工作绩效,对在防灾减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辅导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向乡镇延伸设置服务站点,就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防灾抗灾救灾服务。
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社会化服务。指导服务组织根据灾情发生发展趋势,科学制定防灾预案,及早做好机井、水渠等维护和抽排水、飞防、播种、收割等农机具检修,提前储备肥药种等防灾农资。指导服务组织根据天气变化、农情特征、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等,大力开展抽水灌溉、防汛排涝、以肥补水、统防统治、改种补种、抢收烘干、代储代销等服务,引导和支持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依托大型服务组织,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队伍。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xyyw/gnyw/202307/t20230727_87445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好房子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 11-13
- 习近平会见西班牙国王费利... 11-13
- 农业农村部举行学习贯彻党... 11-11
- 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 11-11
- 农业农村部召开黄淮海秋播... 11-06
- 农业农村部与内蒙古自治区... 11-05
- 习近平继续出席亚太经合组... 11-03
- 我省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 10-31
- 农业农村部应用新一批行政... 10-30
- 精品法治课 | 蝴蝶效应 08-19
- 筑牢自律防线,激发青春活... 08-19
- 以规章清理促立法质量提升... 08-19
- 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文读... 08-19
- 内蒙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08-19
- 【大检动态】大武口区人民... 08-11
- 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再加力?... 07-12
- 一图读懂|激活乡村土地生... 07-12
- 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 07-12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