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颁发首个农业设施物权登记证书

近日,我市发出首个《农业设施物权登记证书》,这小小的证书,由北镇市农业农村局交到北镇市常兴鸿远葡萄生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唐盛手上。凭借这个证书,唐盛已向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到470万元抵押贷款,用于发展壮大葡萄产业。
“这对于我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着实实在在的好处,感谢市农业农村局和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在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抵押贷款上的创新,也感谢北镇农信社对我们合作社的支持。有了这笔贷款,我们对合作社未来的发展更加充满信心。”拿到证书后,唐盛将申请到的470万元抵押贷款,用于种苗、农用物资采购、机械设备更新等。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不断加快,农村承包土地逐渐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在发展过程中,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大量资金,建成设施农业大棚、畜禽养殖舍等生产配套设施。但由于缺乏明晰产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守着资产,却融不了资,导致很多经营主体难以有更大的发展。为破解这一瓶颈,2023年3月,锦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出台了《锦州市农业设施物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凡是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建设的农业设施大棚、畜禽养殖舍申请物权登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会同锦州市农商银行开发了农业设施物权登记管理系统,标志着锦州市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探索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抵押贷款工作进入新阶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村级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县级审核后,申领《农业设施物权登记证书》,持该证书可进行抵押担保贷款,能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享受农村“三变”改革红利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了生产活力,增强了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的能力,此举对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有着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nyncj.jz.gov.cn/info/1003/68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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