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重庆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钓4个月
3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禁捕水域全面禁止垂钓。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为确保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等8部门通告,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为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四清四无”(四清即清船、清网、清江、清市场;四无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网、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成果,禁钓期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会同市公安局、长航公安等部门,以及各区县农业、公安、市场等单位,联合开展水陆联动执法检查行动。同时将重点打击“捕运销”团伙链条,“泥鳅钓”、潜水电鱼、无人机无人船等新型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以更好维护良好禁捕管理秩序和社会氛围,确保长江生物多样性。
为强化“禁钓期”政策宣传,有效震慑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行为,当日,长江望龙门水域环境码头,渝中区交通局联合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及长航公安重庆分局,围绕两江四岸重点区域开展四区五部门跨区联合集中巡航行动。执法船巡河20公里,未发现非法捕捞和垂钓行为。
“昨天处处可见钓鱼人,今天一个都没有,这说明我们的宣传教育、严格执法起到了效果。”渝中区渝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毛友谊说,自长江禁钓期政策实施以来,市民配合程度逐渐提高,非法捕捞现象几乎消失,江里鱼儿数量也明显增多,“有时候巡逻船开过,甚至能看到鱼儿跳出水面。”
我市有关部门将加强与有关区县的协同配合,深化落实“水陆空”、左右岸、上下游联合巡查机制,持续加大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力度,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303/t20230302_11694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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