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开展“两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包头市农牧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包农函〔2022〕164号)。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农畜产品消费旺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的情况,为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包头市农牧局监管科联合市执法支队、市安全中心开展“两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技术人员深入固阳县、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及昆区,以“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重点治理品种为主,涵盖季节性和集中上市蔬菜、水果、食用菌和其他畜禽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测。本次共开展监督抽检180个批次,其中:种植产品50批次、草莓10批次、羊肉20批次、猪肉30批次、猪肝20批次、牛肉20批次、鸡蛋30批次。通过监督抽检,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指导生产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应带证上市,积极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理念,坚决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流向餐桌。
下一步,我市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牢牢守住“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信息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301/t20230113_2214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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