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形成机制
近日,厦门市召开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调度会,进一步探索形成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的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厦门市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需求日益迫切,农村自建房数量持续增加。然而,农村自建房存在“三多四缺”问题,即违法建设、违规作业、安全隐患较多,缺少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监管力量和风貌管控,因此安全事故频发。
在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下,厦门市建设部门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政策制度,印发农村建房实施意见,开展纳管试点,组织现场观摩,制定实施路线,明确计划路线图等举措,不断推进全面纳管工作。
经过试点探索和经验总结,厦门市已形成了“三建房四责任五保障”纳管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图集建房、工匠建房、钢管建房”三个硬措施,明确区、镇街、村居、业主四级责任,从机构、制度、经费、执法、平台五个方面为纳管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目前,各区正按照纳管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厦门市建设部门已组织开展7批次943人的工匠培训,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各区成立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建立工匠档案登记、行为信用评价等管理机制。此外,针对竹脚手架和木支撑材质低劣、工艺落后、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农村自建房已全面推行钢管脚手架和钢管支撑。
厦门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部门将会同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切实加快推进纳管,强化辖区统筹协调,牵头定期调度推动,破解纳管难题;强化落实纳管保障,建立执法保障队伍,推进执法权限下放工作;强化验收督查通报,牵头相关部门对各区纳管工作情况逐镇(街)、村(居)进行验收考核,考核结果将全市讲评通报,对排名靠前的镇街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编辑: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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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202212/t20221213_60779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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