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全面启动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月攻坚”行动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22〕11号)要求,为确保全区盐碱地普查工作任务顺利有序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盐碱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国务院三普办工作要求12月底前必须完成普查试点和盐碱地普查工作任务,鉴于我区野外调查采样任务量大、进度慢和面临西部秋灌、东部封冻早的实际情况,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9月下旬开始普查试点和盐碱地普查野外调查采样“月攻坚”行动,行动时间是9月20日至10月20日,时间1个月。我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盐碱地普查野外调查采样推进组,分片定点包联旗县和乡镇,开展实地指导。

通辽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县和盐碱地普查县有科左中旗(试点县)、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后旗、奈曼旗、扎鲁特旗、库伦旗等7个旗县,样点总数13612个。截止目前,通辽市全部旗县区都已全面启动外业调查取样工作。
开展土壤普查就是要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通辽市三普工作人员放弃十一假期进行调查采样,工作队成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盐碱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调查采样方法,每个样品现场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及容重样品,拍摄采样景观照和采样照片,同时填写点位相关信息,在三普工作中力争为祖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njtg/2022-10/12/content_23c257d799944132aba8a3058e76c7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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