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多举措开展“磷化铝”专项排查整治

磷化铝是高毒农药,可熏蒸防治贮粮害虫,但对人、畜具有极高毒性,不慎吸入后会致人中毒甚至死亡,国家已对磷化铝实行定点经营和限制使用。我省仅有省农业农村厅授权的 648 家经营户有资格经营。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的 1.88 万家经营户无经营资格,如有经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当前正值夏粮收储季节,为避免农户因使用磷化铝不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大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要求,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农资经营门店开展磷化铝专项整治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增强生命至上、人命关天的责任意识,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中毒事故,真正做到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宣传指导。通过发放《磷化铝警示明白纸》《磷化铝安全事故警示录》等宣传材料及组织观看《全省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专项检查工作“回头看”视频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粮食熏蒸用磷化铝等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和禁限用农药名录,加强农药销售人员规范经营,指导农户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农药,推荐使用生物、物理等绿色防控技术,引导安全熏仓储粮,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印制分发磷化铝等限制性使用农药使用方法的宣传纸,进行“拉网式”宣传杜绝农药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磷化铝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全面消除隐患。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对标签使用不合理、说明书不规范的,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造成人员死亡等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大观区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磷化铝”禁用宣传,并对农药经营户、种粮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群众,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专柜销售、实名制购买制度,彻底堵住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非法流向使用领域的漏洞。(单位:大观区农业农村局 撰稿人:潘兴贵 审稿人:陈昌华)
原文链接:https://nync.anqing.gov.cn/nyyy/nyzf/20022575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农业农村部召开黄淮海秋播... 11-06
- 农业农村部与内蒙古自治区... 11-05
- 习近平继续出席亚太经合组... 11-03
- 我省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 10-31
- 农业农村部应用新一批行政... 10-30
- 《全国“村字号”文体活动... 10-30
- 中国文明乡风大会“村BA... 10-30
- 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夯... 10-30
- 农耕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 10-30
- 精品法治课 | 蝴蝶效应 08-19
- 筑牢自律防线,激发青春活... 08-19
- 以规章清理促立法质量提升... 08-19
- 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文读... 08-19
- 内蒙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08-19
- 【大检动态】大武口区人民... 08-11
- 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再加力?... 07-12
- 一图读懂|激活乡村土地生... 07-12
- 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 07-12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