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种子违法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新华社客户端重庆7月20日电 为规范种业市场,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近期发布了种子违法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这既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案例,也有假冒授权品种、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种子等案例,以达到以案明理、以案示警的作用。
这10大典型案例中,包括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的案例。其中,2020年11月,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举报,当事人重庆某公司涉嫌侵犯“中柑所5号”植物新品种权,经对当事人品种示范园和育苗基地的柑桔(树)苗16017株进行品种真实性检验,检验判定为极近似或相同品种,同时当事人不能提供“中柑所5号”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中柑所5号”繁殖材料16017株,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10大典型案例中也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2022年2月,永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当事人经营的某品种玉米杂交种子进行真实性检测,该品种真实性检验结论为不同,经立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该品种玉米杂交种子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该玉米杂交种子,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常态化重点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根据违法线索组织相关区县已立案查处20件,共计没收涉案种子331.5公斤,处罚没款52.75万元。
据了解,在此次发布的10大典型案例中,重庆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还查处了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种子、种子标签不符合规定、无证调运或证物不符调运应施检疫的种子等案例。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zwdt/202207/t20220721_10940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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