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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复同意《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时间:2022-07-29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日,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在总结全市高标准农田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区域布局和建设任务、投资估算筹措以及保障措施等,为指导全市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规划》指出,全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与建设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突出规划引领,加大融合创新,推进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在目标任务上,《规划》明确将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作为核心指标,突出规模化、宜机化、生态化、信息化。到2030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71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6.5万亩,总投资36.5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 88万亩(新建41.5万亩,改造提升46.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5万亩;“十五五”期间,全市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3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万亩。

  在重点区域和工程布局上,《规划》紧扣扬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总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示范创新,培植典型”的基本思路,明确高标准农田重点布局沿连淮扬镇铁路线、S611沿湖大道、S353省道、安大公路线周边“一横三纵”四大区域,实施农业产业强基、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农田示范、数字农田示范“四大重点工程”,统筹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亮点,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规划》指出,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财政投资新建不低于3000元/亩、改造提升不低于2000元/亩的要求,足额落实分担资金。要强化规划引领和建设监管,突出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建设成效。要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加大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扬州市农田建设管理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zwyw/202207/50JFC1IJ1W4LL8SF3CNS8O5ZUINPXHH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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