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防疫抗疫法律读本首次发布
疫情防控期间,农业企业可以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缘故裁员吗?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如何分担损失?违反规定哄抬农产品物价有什么法律风险?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是我市“同心抗疫 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之一,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南京市农业农村防疫抗疫60问》法律读本(以下简称《60问》),首次为涉农经营主体、农村居民提供疫情防控的行为规范和市场发展的行为指南,确保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两不误。
疫情影响下,不少农业经营主体遇到了不同的法律问题。有的农业企业员工隔离在家一个多月,无法完成正常工作,工资怎么发?有的农业企业因为疫情,农产品产出受影响,无法及时向合作方供应产品,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违约?“农业经营主体一般法律意识都比较薄弱,在遇到问题时很少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总觉得是自己经验不足,然后开始进行自我反思。”南京简诺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思洋说。“90后”新农人邵立昌则告诉记者:“如果我们早点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就能规避企业发展的潜在风险,更好地保障企业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在前期调研统计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主体依法发展尤其是疫情期间涉及的法律需求比较强烈。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生活与发展实际需求,针对可能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风险在《60问》里做出了提醒。记者看到,《60问》分为农村居民篇和涉农单位篇,解答了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居民生活中和企业发展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为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指导。目前全市浦口、栖霞、六合、溧水、江宁等8个区已分发2000多本。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实施法治宣传与实践融合行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行动、送法下乡服务行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行动和精准普法行动等“五项行动”,大力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增强农业农村普法力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推动构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组织各区开展示范户认定,已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320户。推动开展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已动员全市139名执法人员参与。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单位机构以及线上学法用法平台,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125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jing.gov.cn/nygzdt/202205/t20220520_3423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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