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农民工法治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登录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关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第二批)评选认定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园艺特产、蔬菜)局(站、办):

  为深入实施“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品牌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依据《“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省农业农村厅拟组织开展“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第二批)评选认定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组织申报

  各县级农业农村、园艺特产部门要组织本地从事黑木耳(含玉木耳)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积极参加评选认定活动。申报基地年种植规模50万袋以上,脱贫地区种植规模30万袋以上。

  二、要严密组织实施 

  评选认定工作由吉林省园艺特产管理站具体承办,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基地环评、产品质量检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要按时报送材料

  各县级农业农村、园艺特产部门要指导基地主体填报《“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认定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形成推荐报告,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省园艺特产站。

  联系人:张雪超;电话:13756022568;邮箱:75073307@qq.com;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

  附件:1.“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2.“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生产基地申报汇总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205/t20220531_84626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法治网 nmgfzw.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8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